徐幼组人〔2019〕1号
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外函﹝2018﹞42号)《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9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具体申请条件,详见附件2)。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加快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学术带头人培养的重要举措,为提高公派出国留学的针对性和效益,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结合本部门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三、选派办法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确定资助人选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具体项目选派办法、项目检索等可以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四、申报注意事项
1.我校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由省教育厅受理,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顺序装订。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电子版须由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填写,并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交。
2. 请预申报老师根据网上截止时间合理安排申报材料的整理工作,组织人事处受理纸质及电子材料截止时间为网上受理截止时间前5天。请各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务必按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省教育厅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请各申请人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将不予审核受理。
3. 未尽之处,详见附件。
五、材料报送
1.申请材料说明附在申请表的最后一页,请申报人自行查看,对照备齐材料。
2.请申请人将材料纸质签署院系部意见,交至组织人事处(实训楼409)审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广琴
联系电话:88609
邮箱:xzyzzzrsc@126.com
组织人事处
2019年月1日2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